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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世界知识产权日之后,政府群众都特别重视知识产权的发展。维护著作权和版权也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部分。而法律快车小编却获知,海南在这次著作权保护中仅仅处于开端状态,只有当知识产权被重视起来以后,这个文化产业才会得到发展。

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对于著作权和版权的保护也逐渐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然而记者日前在海南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采访时了解到,在内地已经很常见的维护著作权行为,在海南省却还仅仅是个开端,其中省琼剧院已退休的二级编剧冯所庆所遭遇的侵权纠纷和维权过程颇具代表性。

举步维艰的维权

“现在侵权使用剧本的情况很普遍,尤其是一些小剧团,他们爱用就用,根本没有和我们原创作者打过招呼,就算发现后去交涉,他们也不会理睬,维权很不容易。”聊起自己创作的剧本被人侵权使用的情况,冯所庆十分无奈。在此之前,冯所庆曾经为保护自己的正当的著作权益,四处奔走,一波三折。

两年前,冯所庆发现省内某家电视台播出了由海南民族琼剧团排演的琼剧剧目《状元桥》。《状元桥》是1998年冯所庆创作的,海南民族琼剧团在演出前并未经过他本人的许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冯所庆先后两次找到海南民族琼剧团负责人进行交涉。但是,剧团负责人却不以为然,认为演出是正常之事。无奈之下,冯所庆向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投诉。

接到冯所庆的举报后,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这类型的案件调查取证很不容易。”回想起处理这起案件的过程,宋善志副总队长感慨不已。从6月中旬至7月初,调查组就冯所庆反映的情况,多次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随后又多次与海南民族琼剧团的负责人联系要求他配合调查,但刚开始的时候这位负责人都以带团在外面演出等各种理由不予理会。宋善志说,“打了很多次电话,再三跟他沟通,宣讲法律知识,他才同意到总队接受询问调查。”经过数次协商和调解,最后事情以剧团向冯所庆支付版权费而得以继续使用该作品圆满结束。

据了解,这是海南省首例琼剧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有关版权侵权的案件执法、调解过程都十分艰难。”宋善志告诉记者,这种类型的案子一般处理过程较长,需要两到三个月时间,而且调查取证不容易,往往得不到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有的时候我们上门取证,当事人往往以各种理由让执法人员干等上大半天。”

请别再“杀鸡取卵”

“打架没力,告官没钱,偷演的情况没法制止,也没积极性去进行创作了。”冯所庆的话代表了许多作者的心声。

近年来,凭借体制创新、环境优势,海南文化产业进入跨越式发展时期。业内人士表示,海南的文化市场越来越繁荣,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保护,那么这些新样式的开发者和创造者就会失去积极性。侵权无异于杀鸡取卵,会极大地损害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比如琼剧市场,为了繁荣海南地方戏剧事业发展,海南省从主管部门到艺术院团近年来都做出各种积极努力,通过各种形式鼓励剧本作者创作,但是海南有一些剧团,法律意识淡漠,经常在未获得作者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偷偷演出营利。剧团为了一时的营利损害了剧本作者的利益,进而伤害了他们创作的积极性。目前,我省的职业琼剧编剧已经寥寥无几。

该名业内人士建议,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整治力度,文化管理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除了开展专项治理之外,还要建立长效机制、日常监管制度,加大对版权侵权的惩罚力度。此外,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公检法机关要一起配合查处案件,特别对于严重干扰市场秩序又构成犯罪的侵权者追究刑事责任,“天下无贼,市场才能更繁荣昌盛。”